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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8届优秀本科毕业生的通知
时间:2018-05-04 点击数:

各本科学院: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践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抓好大学生先进典型的选树和培育工作,加大宣传表彰力度,形成创优争先的良好风气,教育和引导广大青年学生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努力成长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我校决定在2018届本科毕业生中开展评选优秀毕业生活动。为切实做好优秀毕业生的推荐、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比例

1.评选范围:我校2018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2.评选比例:优秀毕业生不超过应届本科毕业生总数的10%(附件1)

二、评选标准

1.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2.遵守法律法规,模范执行学生管理相关规定,遵守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勇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具有良好的心理品质和健全的人格,尊敬师长、友爱同学,团结合作,师生反映良好;

4.学习勤奋,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科学研究能力,在校期间获得过一次校级(即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模范团干部、优秀共产党员五项奖励中的一项)或校级以上荣誉称号或在省级以上各类比赛中取得过优秀成绩且加权平均成绩位于本专业前二分之一,在校期间操行评等为良好以上;

5.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对自愿献身国防事业,自愿到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就业、创业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评选;

6.在德智体美等方面有突出表现者或在重大活动中有突出贡献者,可予以破格推荐,由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领导小组出具说明后报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方可在学院内进行公示(破格人员计算在学院总体名额之内)

三、评选办法

1.优秀毕业生候选人须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其所在班级认真讨论,民主评选;

2.各学院成立优秀毕业生评选领导小组,根据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条件,确定初选人员后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期结束后,将申报材料报学生处;

3.学生处对优秀毕业生材料进行复核,报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

四、有关要求

    1.优秀毕业生评选是鼓励大学生刻苦学习、促进全面发展、提高思想道德水平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学院要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切实把工作做好;

2.各学院请于2018516日将bat365官网登录优秀毕业生的评审表(附件2)、推荐名单(附件3)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学生处学生管理科(地点:综合办公楼208室,联系人:依磊;联系电话:82192712。)

 特此通知。

 

 

学生处

201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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